|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物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物发〔202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文物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文 号 | 内文物发〔2022〕31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
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支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直属文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函〔2022〕282号)要求,结合国务院、自治区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决定联合开展全区文物安全专项督察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全区文物安全专项督察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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