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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办字〔2022〕161号
成文日期 2022-05-09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办字〔2022〕161号
成文日期 2022-05-09

关于撤销乌海市虹桥湖畔度假村自治区五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等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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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乌海市虹桥湖畔度假村已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DB15/T 1445-2020)有关规定,该接待户已不符合自治区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要求,经研究,现撤销乌海市虹桥湖畔度假村五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等级。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5月9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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